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13-09-27 11:36:12 浏览次数:522

一、安全防范知识和实验操作规程应列为实验课内容,在学生第一次进入实验室时由有关教师向学生讲解。

二、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和设备使用规定,学生使用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时,要有指导教师现场指导。

三、实验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实验室人员应会使用消防器材,并管好消防器材,积累消防经验。

四、加强对易燃、易爆、麻醉、腐蚀性、有毒等药品物品的安全管理,建立药品贮存使用登记制度。凡学生实验需要使用,必须专人负责领用、保管、分发。学生应在指定位置进行实验操作,并有指导教师现场指导。

五、实验室内不得乱拉电线,所有仪器设备的电线、插头、插座和接线板必须符合用电要求。

六、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废品废液不准随处乱扔乱倒,必须置于指定容器内,贴上标签,置指定地点,统一回收处理。实验动物遗留的标本、尸体等必须装入密封袋,交实验动物房统一处理。实验用菌必须统一灭菌后方可处理。

七、禁止在普通实验室从事有放射性、病原微生物等可能造成社会危害的实验。

八、禁止往水槽内倒入容易堵塞的杂物,水槽内禁止堆放容易漂浮的物品,保证下水道畅通。

九、禁止在实验室吸烟、烧饭、住宿或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在实验室内餐饮。实验用的冰箱中不得储存饮料、食物。

十、工作人员下班时要检查并关好水、电、气,关好门窗。

十一、实验室和实验准备室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准私配,工作调动时,应立即交回,若有遗失必须及时汇报。

十二、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主动关心安全工作,及时堵塞漏洞,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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