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级毕业学分要求

发布者:武立永发布时间:2012-05-28浏览次数:2780

2009级学生:

因我院作为学校文科教学改革试点,所以从2009级实行新的培养方案。

毕业学分要求:

1、总学分必须修满160学分。

2、必须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上所有开设的必修课程。

3、限选课共分为两个方向:应用型人才方向和学术性人才方向,每个学生必须选择其中一个方向,并且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此方向的最低学分。具体如下:

模块1(各方向通选课程)+模块2-1(学术型人才培养方向)≥32学分

或者 模块1(各方向通选课程)+模块2-2(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向)≥32学分

4、限选课学分可以冲抵任选课学分,但每个学生毕业时必须要有一个创新性社会实践学分(1-10学分)。

经济学(09).doc

国际贸易(09).doc

市场营销(09).doc

工商管理(09).doc

财务管理(09).doc

会计学(0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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