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院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稳定,现根据《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目标责任书》和《防火安全目标责任书》,结合我院的治安实际,特制订治安管理责任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学院与各科室签订,主要内容如下:
一、责任范围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方针,各科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对本科室工作负总责。
2、各科室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处理骚扰学院正常秩序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及消防隐患,严格管理,热情为学生服务。
3、进一步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法制教育和防火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学院创建活动。利用宣传栏、公告板和网站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经常对师生进行以防火、防盗、防中毒、防交通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
4、全面落实学院安全防范的各项措施,努力构建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防范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治安案件、安全责任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5、各科室要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特别是节假日的值班工作,发现重大事故,重大案件和其他重要信息要及时报告,严禁瞒报、漏报。
6、自觉接受学校保卫处对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
二、责任考核和追究
1、各科室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各科室实现“三无”目标(无打架斗殴、无刑事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落实“四防”要求(防火、防盗、防重大责任事故、防违法犯罪)
2、严禁本科室人员参与黄、赌、毒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一经发现立即取缔,给学院造成恶劣影响的应从严追究相关科室领导责任。
3、对本科室严重违法、知情不管,传染性疾病、知情不报,甚至包庇纵容的应从严追究科室领导责任。
4、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能主动纠正、及时报告、协助处理的,从轻或免予处分。
5、本责任书签订后,不受科室领导变动影响,变动时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学院领导(签字): 科室负责人(签字):
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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