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实验教学示范教学中心安全制度

发布者:陈清利发布时间:2012-11-10浏览次数:30

为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安全管理,为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有利条件,确保学校财产和学院师生员工生命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按照上机安排进入实验室,值班人员应同任课指导教师一起对上机人员进行检查,外单位人员来实验室参观,须经学院有关领导批准。

二、上班开门后、下班锁门前,实验室值班人员要分别进行安全检查。

三、供学生使用的实验用机全部要合盖,上紧螺钉。机器出了故障,值班人员和指导教师应做好维修。

四、上机结束后,值班人员应全面检查机器设备是否完好:应关好所有实验室的窗户,合上电源开关,锁好门,方能离开。

五、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做好本学院实验室软件的备份工作,同时要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治工作,确保实验室软件环境的安全防护工作。

六、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教育要列为实验课内容,由有关教师向学生讲解。节假日加班和晚间开放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在场,并注意安全。刚分配到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首先熟悉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

七、实验室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准私配,工作调动时应办理好交接手续,如若遗失应及时报告。

八、实验室内的消防设备在非火灾事故期间不得随意移动,超过使用年限的应及时向学校保卫处要求更换。实验室内外的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九、实验室应确保安全用电,不得乱拉电线及私自使用电热器,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在实验室内用煤气、电炉烹调食物、取暖。

十、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如实上报,并积极施救,保护好现场,主动配合安全管理部门查明原因,吸取教训,堵塞漏洞。

商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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