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者:买惠发布时间:2018-05-29浏览次数:1150


建立本科生导师制是学院确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深化学分制改革的重要配套举措。本科生导师制对于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为落实我院本科生培养方案,落实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各环节的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蒋占峰 马福运

副组长:张锋 余保刚 李翔 吴广飞

成员:各年级辅导员

二、导师制实施对象

1.马克思主义学院在校本科生

2.导师的任期一般为4年,每年至少带一名学生。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或调整的,经学院同意后进行更换或调整。学年考核不称职者应及时解聘。

三、导师的聘任

(一)导师的聘任条件

1.受聘于任课教师岗位的专职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及时掌握学生学习与发展需求,敏锐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

2.熟悉学校有关学分制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3.熟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以及各教学环节的相互关系及全部培养过程,了解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的态势。

4.个人自愿担任导师,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经学院研究审核后符合基本要求。

5.符合上述条件的班主任可兼任导师。

(二)聘任办法

1.教师自荐报名。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报名申请。

2.学院领导小组审核,符合聘任条件者向学生公布。

3.学生自愿选择导师。

4.学院党政联席会根据报名、选择情况研究确定对应名单,进行备案。

四、导师的工作方式

1.导师应遵循以个别指导为主、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就学生的共性问题召集学生集中处理,个别问题给予个性化的指导。学生应主动找导师指导,导师也应积极联系学生。

2.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学生进行指导,通过座谈讨论、专题讲座、学术报告、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解答学生在成长成才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导师的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导师工作职责

导师应当明确相应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格和人才培养目标,了解学校及学院的教学管理制度,熟悉教学计划,负责学生的思想引导、学习指导、研究指导、职业发展指导。具体是:

1.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坚持立德树人,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带领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对学生进行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熟悉学生情况,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教育学生。

2.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坚持教书育人,引导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强化学生自主学习意识,帮助学生正确认识所学专业和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理性分析的能力。帮助学生了解专业的基本情况、发展动态、社会需求,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对学生选课、学习进程安排和专业方向选择进行指导。

3.对学生进行科研指导。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参加导师或其他教师的科研课题,开展课题研究,撰写学术论文,参加科技竞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激发学生科研兴趣,提升学生科学素养,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导师原则上应承担所指导学生的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4.对学生进行发展指导。指导学生进行学业生涯规划和职业生涯规划,梳理科学的成才目标和发展方向。引导学生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人际交往、团队合作等方面获得良好的发展,提升学生适应未来职业要求的素质和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创业观,为学生就业提供帮助。

(二)导师的工作要求

1.向学生解读我校、我院的相关文件制度;帮助学生制定修读计划,指导学生选课,安排学习进程。

2.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

3.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学生各方面动向,发现问题及时帮扶引导。

4.原则上每学期与学生见面指导不少于四次。

5.导师积极引导和鼓励学生参与科研、科技竞赛等项目申报,提升学生的科研能力。

6.导师与班级辅导员及时沟通,了解学生相关情况,共同确定指导学生发展的方案和具体措施。

7.导师对学生就业创业等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8.本科生导师的日常工作须有记录。

六、导师的管理和考核

1.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制定导师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实施措施,定期就导师工作的岗位审核、培训、考核、评优等进行研究部署。导师的考核采用导师自我评价、学生评价和学院领导小组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进行一次,由学院教学、学生工作部门负责组织落实。

2.学院定期召开导师例会,听取工作汇报,讨论研究工作,切实做好导师的遴选、委派及改派、年度考核、经验总结与评优等工作。

3.工作量计算,考核合格后,每带一名学生每年按15个工作量核算,并发放相应的津贴。

七、对学生的要求

1.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

2.根据导师的意见与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学期的学习与综合素质发展计划。

3.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以主动、认真的态度,参与导师确定的各项科研和学术活动。

4.客观公正的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议。

八、表彰与奖励

经考核评选,评为优秀的导师颁发荣誉证书和适当物质奖励。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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