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第二专业开班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4-01浏览次数:179

关于第二专业开班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2009年申报第二专业/学位的2007级和2008级本科生人数现已基本确定,根据文件规定,申报人数满30人的专业单独开班,不足30人的专业学生根据自己的课程安排可通过插班听课的方式修读。详细信息见下表:
序号
专业
专业所属学院
申报人数
备注
1
心理学
教育科学学院
35
单独开班
2
汉语言文学
文学院
61
3
对外汉语
34
4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与管理学院
35
5
财务管理
55
6
法学
法学院
34
7
物理学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1
插班修读
8
电子信息工程
5
9
教育技术学
1
10
化学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10
11
环境工程
8
12
化学工程与工艺
3
13
生物科学
生命科学学院
2
1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10
15
行政管理
政治与管理科学学院
8
16
工商管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
23
17
历史学
社会发展学院
23
18
音乐学
音乐学院
6
注:申报第二专业学生名单见附件1。
一、单独开班专业事宜
1、请申报可单独开班专业的学生务必于9月20日前将学费存入建行卡内,逾期不存者视为退选。
2、上课时间、地点:定于9月26、27日开始上课,上课地点详见课表。
3、9月24-25日前往第二专业所属学院教务办公室报到、领取课表、预定教材,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专业所属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教育科学学院
肖广军
3326163
文学院
侯淑岭
3326363
经济与管理学院
武立永
3329203
法学院
朱亚珍
3326396
二、插班修读专业事宜
1、鉴于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采用插班修读的方式,与学生主修专业课程发生冲突,允许学生退选所申报的第二专业(不可改选)。退选学生须在9月18日前到所在学院负责人处申请,逾期不申请者视为接受插班修读。为保证各项工作如期进行, 学院负责人务必于9月21日前(下周一)将退选学生名单交教务处教研室(加盖学院公章)。
2、接受插班修读的学生可自本学期起开始插班上课,具体上课课程与时间根据所修读第二专业规定的课程自行安排,但须在主修专业毕业前修满第二专业培养方案的总学分。操作步骤如下:所修读第二专业的培养方案(附件2)--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课程课表--根据自己的主修专业课程安排自行听课。
3、9月24-25日前往第二专业所属学院教务办公室报到、预定教材,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专业所属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谢鸿凤
3326691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张 彦
3329275
生命科学学院
靳 萍
3326340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冯云芝
3329117
政治与管理科学学院
郝如意
3326270
经济与管理学院
武立永
3329203
社会发展学院
张 梅
3326384
音乐学院
孙 艳
3326385
三、教材
各学院负责人将统计学生预定教材信息于9月28日交教务处教材科,包括教材名称、出版社、册数等。
教务处
200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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