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申报、推荐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4-01浏览次数:172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2009]689号)文件精神,河南省教育厅决定组建2009-2012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望各学院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的学科专业特点,积极认真地做好本次推荐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内专家申报 “教指委”委员
1、必须具有教授职称的在职人员,已经担任教育部及相关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的教师在推荐时优先考虑。
2、每个科类推荐人数不超过5人(包括主任委员)。
3、申报人需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学校专家)》(附件1,一式两份)。
二、校外行业企业专家申报“教指委”委员
1、必须为在职人员,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行业背景,优先推荐行业企业一线担任管理与技术骨干的专家。
2、每个科类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
3、申报人需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行业企业专家)》(附件2,一式两份)
4、该类委员人选由各学院根据各自学科专业性质从校外专家中进行推荐。
三、 申报“教指委”主任委员单位
1、申报主任委员单位的学院请同时填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申报表》(附件3,一式两份)。
2、拟推荐的主任委员须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学校专家)》(附件1,一式两份)。
四、申报类别
本科类:1.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类;2.经济学;3.管理学;4.法学;5.教育学;6.文学;7.历史学;8.农学;9.医学;10.数学;11.物理学;12.化学与化工;13.生物学;14.力学与机械类;15材料学;16.电子信息通信计算机类;17电气控制工程类;18.轻工纺织食品类;19.地矿油类;20.交通动力工程类;21.土木水利建筑测绘类;
专项类:大学外语、实验教学、文化素质教育、民办高校教学管理等。
五、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推荐工作和相关学科主任委员单位的规划工作,并务必于2009年9月22日前请将申报材料交教务处教研室,同时提交《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4、5),并将申报材料与汇总表的电子文本通过OA发到教务处教研室祁巧艳。
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附件6)。
联系人:祁巧艳 3326192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学校专家)
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行业企业专家)
3.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申报表
4.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情况汇总表(学校专家)
5.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情况汇总表(行业企业专家)
教务处
2009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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