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分配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自习教室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4-01浏览次数:147

为了维护自习室秩序,进一步规范自习室管理,给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自习环境,现将本学期自习室分配给各学院使用,分配情况如下:

自习教室

容量

使用单位

-324

96

公共事务学院

-425

96

文学院

-542

96

-419

200

生命科学学院

物阶一

270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物阶三

270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老图书馆西边

201

312

外国语学院

老图书馆西南角

202

186

音乐学院(1-46号)

美术学院(47-93号)

老图书馆西北角

203

356

社会发展学院(1-89号)

政治与管理学院(90-178号)

老图书馆中北

204

342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1-86号)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87-171号)

-405

120

经济与管理学院

-411

120

体育学院

-510

120

教育科学学院

-511

120

法学院

说明:1、以上自习室归使用单位学生上自习使用,使用期限为本学期;

2、使用单位负责维护所用自习室秩序,管理好教室内的桌椅板凳等物品,不得随意挪动桌子、凳子,不得在桌子凳子上乱刻乱画。

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后勤集团

2009 2 27

返回 原图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