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4-01浏览次数:129
美术学院2006级绘画专业学生李新华,无故旷课连续两周以上,至今未归。美术学院多方联系无果,于 2008 年 10 月 9 日 至 2008 年 10 月 20 日 张贴公告,根据《betway官方app 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六章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未请假离校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的规定,拟给予退学处理。满8个工作日仍无任何联系。
经 2008 年 11 月 13 日 校长办公会同意,决定对李新华同学作退学处理。请李新华本人或其家长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8个工作日与教务处进行联系(0373-3326195)。
教务处
2008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