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校历安排,我校2009届本科毕业生的实习工作将于2007年9月8日至10月3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教育实习:本届师范专业毕业生的教育实习工作将原来的初步实习和反思实习合并进行,实习内容与时间安排详见《betway官方app 2009届师范毕业生教育实习安排日程表》,各有关学院应根据实习日程表组织开展教育实习工作,实习支教工作将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另行安排。微格教学训练时间安排在每周六上午8:00—12:00进行。
2、专业实习:设有非师范专业的学院应参照教育实习日程表分专业编制《专业实习安排日程表》,并依此编印含本科专业实习大纲在内的《实习手册》(实习生人手一册),以明确实习任务,严格实习管理,规范实习过程,确保实习质量。各非师范专业的校外实习时间不能低于6周。
二、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务于2008年7月1日前将下述材料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1)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实习指导教师登记表(见附件。其中,参加校外教育实习的指导教师人数除美术、音乐学院各选派4名教师外,其他学院需各选派6名教师)。请各学院尽量选派教授、副教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3)各非师范专业实习安排日程表(分专业制定)。
(4)各专业实习生分组名单(格式见附件。每10—15名实习生选派1名指导教师)。
(5)各专业《实习手册》(2008年9月8日前交)。
三、其他要求
1、实习经费应专款专用,全额用于实习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应发给实习生的生活补助应足额发给学生。
2、所有实习生必须全程参加校内、外的各个实习环节。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实习工作。
3、原籍在河南省外的实习生,因路途原因,经所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同意(7月1日前报到教务处备案),其前7周的实习工作,可由本人在当地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但必须回校参加最后1周的校内实习(不安排校内实习的非师范专业除外)。这部分学生离校前,各学院应向他们强调实习纪律、安全、明确实习任务、内容、要求等有关问题。实习开始前,实习生应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报告本人的实习地点和联系电话等,确定之后不再更改。这部分实习生所用的实习材料,由实习生所在学院于7月1日前到实践教学科统一领取并发给实习生。
4、各有关学院应进一步加强校外专业实习基地建设,确保所有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和质量。
5、本届师范毕业生的全校性教学技能比赛仍采取说课15分钟,特长展示5分钟,请各有关学院提前做好准备。
联系人:池月新 电话:3326159
教务处
200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