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2008]213号) 要求,现将我校评选推荐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得第一届、第二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及奖励办法
我校推荐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额为1名。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评选条件和评选指标体系
从事本科教学的参评教师须是受聘教授职务,讲授基础课。其他条件参照《河南省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1)。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四、评选步骤与方法
1.各学院择优推荐候选人,人数不限。
2.我校依照《河南省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审,评选出1名教师作为我校推荐省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3.教育厅在评选出省级教学名师奖的基础上,择优推荐6名教师参加教育部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五、申报要求
各学院于4月17日(下周四)下午5: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室,逾期不再受理:
1.河南省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2.河南省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部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纸质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3.河南省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见附件4,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
六、联系咨询
联系人:余保刚
联系电话:3326192
附件:
教务处
200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