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4-01浏览次数:172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信息〔2007〕195号)文件精神,学校继续推荐优秀成果参加2007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的范围
1、参评成果主要包括论文类、著作类、应用成果类。其中论文类包括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研究报告等;著作类包括著作、工具书等;应用成果类包括已完成的应用软件、硬件、项目、课题及用于教育管理和教学的课件、网络课程等。
2、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已被教育教学部门采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成果也可申报。
3、参加2007年度评选的成果,发表或完成的时间应在2007年4月30日前。
二、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
参加评审的成果须符合《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豫教人字〔1999〕129号)规定的条件要求,成果的标准符合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工作由各教学单位统一组织报送,学校不单独接受个人申报材料。
2、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一式二份。电子文本可从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doe.gov.cn/ )下载或教务处“天空教室”网站(http://210.42.241.8:800/wlkc/Bulletin/ViewBulletin.asp?BulletinId=4)下载,电子文本在上报材料时一并上报。文件格式不得改变,纸张一律用A4纸,竖装,双面印刷。
2、申报论文奖或著作奖需提交原件1份(论文同时附复印件1份);申报应用成果奖,存储数据载体形式一般采用刻录光盘或优盘,同时提交部分测试数据和必要的测试口令。鉴定书或使用说明等材料提交复印件,原件经学校审核后返还。
3、上报的材料要求使用牛皮纸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的正反两面。参加省教育厅评审后,除硬件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
4、成果报送时间: 2007年5月15日
5、报送地点:教务处教学研究室
联系人:姜 良 3326159 曹素玲 3326192
6、评审费收取标准:论文类成果每项100元;著作类成果每项130元;应用类成果每项160元。
四、其他事宜
2007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动态将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网站( http://www.hadoe.edu.cn )、河南省教育网(http://www.01e.com.cn)或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网站(http://jscg.hadoe.edu.cn)及时公布,可及时上网查阅。
请各单位切实重视2007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推荐工作,认真组织、高质量完成组织推荐工作。
教务处
200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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