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已经基本就绪,请于3月24日下午17:00以前将本学院的实验(持能)课表报送至教务处。
未排在教务系统中的实验技能课,全部需报送。课表必须注明准确的课程名称(以培养方案为准)、任课教师、周次、上课班级(或专业)构成、上课班人数。
附件中是实验课表样表,如各学院有更合适的格式,可以自己学院的格式为准。
联系人:李沛电话:3326195
附件:11春实验课表.doc
教务处
201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