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普通高考“无声入场”实施办法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专升本”考生“无声入场”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做好“无声入场”的宣传工作
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签订承诺书的形式,向考生宣传“无声入场”的相关要求,入场检查的内容、方式、流程和重要意义,教育考生积极支持和配合“无声入场”工作,并做好相关物品的准备工作。
1、明确告知考生禁带以下物品: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移动电话、对讲机、无线耳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扫描设备,手表等计时工具,涂改液、修正带等各种文具;钥匙、硬币、磁卡(餐卡、房卡、公交卡、银行卡等)等铁磁性物品。各种自带的食品和饮品;其它非考试必需物品。
2、考生应提前准备好衣服、鞋子(2套为宜)
禁止穿戴带有金属物品的服装(带金属挂钩和钢圈的女生内衣)、鞋帽(带金属的鞋带、鞋眼、鞋底、装饰)、腰带、裤子挂钩、衣扣;禁止佩戴项链、耳坠、发卡、手镯、戒指等铁磁性装饰品。
建议穿着无钮扣、无拉链的衣服、无任何金属的鞋子(含鞋带、鞋眼),女生穿无金属挂钩和钢圈的内衣,并备用衣服鞋子。
二、组织开展模拟演练
要对考生身体、所准备的衣服(两套为宜)鞋袜等,进行全面探测检查,要通过组织演练让考生掌握程序,明白着装要求,主动接受体验,消除紧张心理,确保“无声”通过。
三、特殊情况处理
如考生因身体原因有需要带入的特殊物品(如助听器、胰岛素注射泵、体内植入的金属材料、心脏起搏器、轮椅、拐杖等),考生本人首先要在当时诊断医院开具相关证明(体内植入的金属材料者,所开具的证明需标明金属材料植入的部位),然后到新乡医学院三附院体检中心开具体检证明,并携带体检医院证明和身份证于5月22日至5月27日到市招办高招科211办公室办理接受进一步审核。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无声入场”工作,通知到每一位专升本考生,确保每一位考生无论是心理上、还是物品上都在考前做好充分准备,从容接受无声入场的检验,顺利完成考试入场。
五、各单位应于2017年5月27日前完成模拟演练工作。于6月1日前将模拟演练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报教务处教务科。
联系人:朱双营 李朝阳
联系电话:3326958
附件:新乡市招生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通高考无声入场实施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