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郝晓燕发布时间:2018-04-26浏览次数:3819


各教学单位: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的排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本次排课流程、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课流程和时间安排

1、录入2017级、2018级新增课程(426日—28日)

由于新一轮培养方案修订,涉及2017级、2018级培养方案变更,各学院按新修订的培养方案将2017级第三学期、2018级第一学期课程录入系统(培养方案以教学院长提供的为准)。

录入方式:以承担单位身份进入,教学计划子系统——课程/环节信息——录入理论课程信息,双击下框课程列表中某一课程后,点“新增”即可录入,不得在原有课程上进行修改,录入时将新增课程英文名称录入系统。

2、设置2017级、2018级专业理论课程(428日之前)

设置方式:教学计划子系统——设置教学计划——设置专业理论课程。

注意事项:2017级新培养方案第一、二学期设置的课程中若未开设,需在第三学期补开。公共课涉及到师范类专业必修课程:教师职业道德(课程代码:my0400602),专业课请各学院自行核查。

3、读取教学计划(426428日)

426日教务处对2015级、2016级教学计划进行读取,生成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2015级、2016级各专业开课计划。

428日教务处对2017级、2018级教学计划进行读取,生成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2017级、2018级各专业开课计划。

4申请开课计划变更(428-52日)

如开课计划有变更请于428-52在系统中做出申请,并填写《教学计划调整报告单》(附件1,也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园地”栏目中下载),之后到教务处选课中心审批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做出修改。

5提交公共任选课开课计划表(54日之前)

各学院填写面向全校2015级、2016级、2017级学生开设的公共任选课开课计划表(附件2,也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园地”栏目中下载)于54日前交到教务处选课中心。公共任选课从以前开设的课程(附件3《可开设的校级公选课汇总表》)中选出,不再接收新课。公共任选课设2个时间点4学时,每位教师最多只能带两个上课班。

6限选课和任选课的预选(54-57日)

请各学院对各年级所有限选课和任选课(不含公共任选课)进行预选,选修课教学任务的人数设置,以预选的结果为依据。

[wb0700607]综合英语、[gw0700907]综合时政两门课程需要学生在教务系统上进行预选,预选时间另行通知。

7、设置教学任务(515日之前)

在选修课预选的同时,各学院可以先做必修课的教学任务。全部的教学任务(必修课、选修课和实验课),要求在515日以前全部完成。

2015实践环节同样需要设置教学任务。为方便排课,设置方式统一如下:

专业实习I、教育实习I设周次为1-2,周学时为2.0,连上节次为2,不填教师,教室类型设为不排教室,设群组为“实习1”。

专业实习II、教育实习II、科研训练:设周次为3-11,周学时为2.0,连上节次为2,不填教师,教室类型设为不排教室,设群组为“实习2”。

创新实践1、创新实践2均设周次为1-19,周学时为2.0,连上节次为2,不填教师,教室类型设为不排教室,设群组为“创新实践”。

8、课表编排(515日—527日)

课表的编排在527日之前完成,预计6月初开始正选。

二、做教学任务需特别注意的问题

1、审核过的所有课程,都必须做相应的教学任务,未做教学任务的课程,在排课时会漏排。

2、教学任务中排课周次原则上依据实际情况。2016级、2017级使用1-192018级使用5-19。若个别专业有特殊情况,请告知选课中心后再作调整。

3、关于分段上课:若某课程存在多个教师分段上课的情况,请按照教师分段设置教学任务,并设置为同一上课班组,若不设置同一上课班组,会出现一个班的学生一部分学生选前半段课程,一部分学生选后半段课程。

4、所有不同教师带的、多选一的课程或上课班,应当设置上课群组,方便安排学生在同一个时间点上课。

5、关于合班人数设置:必修课合班人数设置要考虑到后期重修、补修情况,根据以往经验适当增加人数;选修课合班人数设置,一定以预选的结果为依据,否则会出现实际上课人数与教室容量差别过大情况,影响上课效果。

6、关于实验课:需要排时间不需要排教室的实验课,须在“教学场地要求”中的“楼房”和“教室”中下拉选择实际上课场所(若不清楚教室可只选择楼房),这样在排课时将自动只给这些实验课排时间而不排教室。

三、其他事项:

1、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betway官方app 关于强化教学中心地位的若干规定》(校教字[2005]54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35号)的要求,所有教授、副教授应当为本科生上课。请督促本学院教授和副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并填写《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生课程情况统计表》(附件4)于531日之前交教务处选课中心。教务处将按学年度对有关情况进行统计、核查,并在今后教务处组织的各种项目申报及年终考核时做为参考。

2、关于重修及补修申请

为方便学生选课并规范管理,重修、补修申请工作放在补选时通知。

附件1 教学计划调整报告单.doc

附件2 公共任选课开课计划表.doc

附件3 可开设的公共任选课汇总表.xls

附件4 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生课程情况统计表.doc


河南师大教务处

2018426


返回 原图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