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辅修学士学位教育专业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下阶段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通知本学院录取学生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事宜。
一、录取的学生请在9月10日前将第二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教育专业的学费预存在学校发放的建设银行育龙卡内,便于财务处扣取学费。逾期不缴纳学费者作放弃资格处理,且不能补报。
二、请正式录取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时到开设学院报到注册。辅修学士学位教育专业上课时间安排在双休日进行,具体上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正式录取的学生信息将上报教育厅,如无特殊原因不办理退学手续。
录取学生名单见附件。
教务处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