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21-202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普通高等学校委员的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副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本科教学,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一流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二)非普通高等学校委员的推荐条件
1.对人才培养工作有高度热情,在业内认知度高。
2.其他任职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专家的任职条件。
(三)委员所在单位条件
支持委员在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能够为委员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支持。
二、推荐办法
各学院在推荐名额内推荐本学院目前开设专业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每个专业推荐2人,涉及跨学院的专业,相关学院要充分沟通,协商一致,确定拟推荐人选。每个专业可再另推荐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师范类专业可推荐中小学专家)等方面专家2人。
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不占推荐限额。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20年12月18日下午5点前将填写完整并盖章的汇总表和推荐表纸质版(附件1、2,各一式一份)送文渊楼206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word版格式)发送至教务处郝晓燕OA。
联系人:郝晓燕电话:3326192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