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的排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本次排课流程、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课流程和时间安排
1、录入2018级、2020级新增课程(4月23日之前)
各学院按2018版修订培养方案将2018级第7-8学期新增课程录入系统,2019级第5学期课程已复制。按2019版修订的培养方案将2020级第3学期新增课程录入系统,2021级第1学期课程已复制。对复制课程进行修改完善。2021级新增(或调整)专业课程按培养方案录入系统。
录入新课方式:以承担单位身份进入,主控界面——教学计划——构建课程/环节库——录入理论课程信息(特别提醒:双击下框课程列表中任一课程后,点“新增”即可录入,不得在原有课程上进行修改。)
2、设置2018—2021级专业理论课程(4月23日之前)
设置方式:以承担单位身份进入,主控界面——教学计划——设置教学计划——设置专业理论课程——设置专业理论课程(按专业)
3、读取教学计划(4月24日)
4月24日教务处对2018-2021级教学计划进行读取,生成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各专业开课计划。提前做好教学计划审核无误的学院可提前告知进行读取。
4、申请开课计划变更(4月25-4月26日)
如开课计划有变更请于4月25-4月26日在系统中做出申请,并填写《教学计划调整报告单》(附件1,也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园地”栏目中下载),之后到教务处资源管理科审批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做出修改。
5、提交公共任选课开课计划表(4月30日之前)
各学院填写面向全校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开设的公共任选课开课计划表(附件2,也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园地”栏目中下载)于4月30日前交到教务处资源管理科。
6、限选课和任选课的预选(5月8日之前)
请各学院对各年级所有限选课和任选课(不含公共任选课)进行预选,选修课教学任务的人数设置,以预选的结果为依据。
7、设置教学任务(5月15日之前)
在选修课预选的同时,各学院可以先做必修课的教学任务。全部的教学任务(必修课、选修课和实验课),要求在5月15日以前全部完成。
2018级实践环节同样需要设置教学任务。为方便排课,设置方式统一如下:
专业实践、教育实践:设周次为1-18,周学时为2.0,连上节次为2,不填教师,教室类型设为不排教室。
8、课表编排(6月1日之前)
课表的编排在6月1日之前完成。
二、注意事项
1、审核过的所有课程,都必须做相应的教学任务,未做教学任务的课程,在排课时会漏排。
2、教学任务中排课周次原则上依据实际情况。2018级理论课师范专业使用10-19周、非师范专业按实际实习结束后开始安排;2019级、2020级使用1-19周,2021级使用4-19周。若个别专业有特殊情况,请与资源管理科沟通后再作调整。
3、关于分段上课:若某课程存在多个教师分段上课的情况,请按照教师分段设置教学任务,并设置为同一上课班组,若不设置同一上课班组,会出现一个班的学生一部分学生选前半段课程,一部分学生选后半段课程。
4、所有不同教师带的、多选一的课程或上课班,应当设置上课群组,方便安排学生在同一个时间点上课。
5、关于合班人数设置:必修课合班人数设置要考虑到后期重修、补修情况,根据以往经验适当增加人数;选修课合班人数设置,一定以预选的结果为依据,否则会出现实际上课人数与教室容量差别过大情况,影响上课效果。
6、关于实验课:需要排时间不需要排教室的实验课,须在“教学场地要求”中的“楼房”和“教室”中下拉选择实际上课场所(若不清楚教室可只选择楼房),这样在排课时将自动只给这些实验课排时间而不排教室。
三、其他事项:
1、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betway官方app 教学工作规程(修订)》(校教字[2017]14号)的要求,严格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连续三年不承担本科课程的教授、副教授,转出教师序列。请督促本学院教授和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并填写《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生课程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5月31日之前交教务处资源管理科。教务处将按学年度对有关情况进行统计、核查,并在今后教务处组织的各种项目申报及年终考核时做为参考。
2、关于重修及补修申请
为方便学生选课并规范管理,重修、补修申请工作放在补选时通知。
教务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