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21〕136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开展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含教师教育涉及基础教育的教学研究成果,下同)推荐范围包括我省实施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以来,开展的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创新实验区)建设、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教师教育类课程资源建设等,教育部及我省卓越中小学教师培养改革试点项目、公费师范生培养改革项目、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等,以及高等学校在推动高等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创新、融合发展过程中探索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
二、推荐要求
各单位推荐的教学成果,需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且不少于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一)成果内容要求
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建树,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省产生重大影响。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或发展和完善已有理论,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省或者省辖市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二)成果主持人要求
教师个人及团队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的,主持人应当直接参加了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做出主要贡献,并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单位集体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的,该成果应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并以该单位为主提供条件保障。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
退休人员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必须是一直从事教师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至今没有间断,其成果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成果团队要求
完成教学成果的团队人数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且来自一线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员、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教师比例原则上不少于总人数的40%。
三、申报及推荐程序
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由成果主持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初评后排序推荐。不直接受理个人提出的申请。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思想政治表现过硬、师德表现合格,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学术不端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四、材料报送
请各推荐单位及成果负责人按照填报说明认真填写相关材料,并在5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文渊楼207教学研究科,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560092@htu.edu.cn。
1.《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三份。
3.支撑材料一式三份。支撑材料包括:(1)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成果报告,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效果与反思,字数不超过8000字;(2)支撑成果的其他材料,如论文、案例等,总字数不超过1万字;(3)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按AVI、MPEG、MOV等格式制作,其播放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上述文字材料要求使用A4纸打印,双面印刷,竖装;需签字的必须亲笔签名;电子档要求PDF格式,录入内容要求小四号字体。其中,2-4项申报材料刻制CD-R光盘1张(不超过500M)。
每项成果材料独立装牛皮纸袋,在纸袋正面贴上所附材料明细表。CD-R光盘应单独装袋注明。
联系人:郝晓燕电话:0373-3326194
附件:1.2021 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2021 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3.《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报说明
教务处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