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1〕478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河南省智慧教学三年行动计划》为牵引,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依托,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利用三年时间建设一批类型多样、动态开放的虚拟教研室,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引导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为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限额
2021年我省本科高校拟试点立项建设30个左右省级虚拟教研室,并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建设国家级虚拟教研室试点。根据推荐限额,我校拟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2个虚拟教研室试点。
三、试点建设任务
1.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2.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素养,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教学成果。
3.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4.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四、试点建设条件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应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1.填写《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统计表》(一式一份)(附件1)
2. 填写《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一式五份)(附件2)
3.课程政治审查意见(单独开具,学院党委盖章,具体内容要求见推荐表)
以上材料于2021年8月8日上午11:30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提交至教学质量管理科(文渊楼208)。
联系人:刘炳辉丁雪莲
联系电话:3326602
附件1、附件2.doc附件3:教高函〔2021〕478-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