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教师〔2021〕339号)精神,现将我校组织申报河南省2022年教师教育课程改革课题研究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限额
1.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
2.我校将按照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重点项目7项,一般项目14项。
3.申报指标:设有师范专业的学院排序推荐。每个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教育学部限报4项;具有教师教育相关职责的职能部门需依托教学单位申报。学校组织评审后,按教育厅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二、申报要求
(一)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教师教育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其中,重点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同时,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要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并按要求参加学校和省教育厅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议会,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3.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含负责人)不能超过2个项目。已承担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在规定周期内尚未结项者(包括申请延期结项的),不得申报新的课题。已列入教育部、全国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学会、教改项目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师教育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
4.“双导师制”中聘请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小学一线教师,可以作为课题主持人进行申报。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中小学一线教师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教师、教研员、教育科研人员联合申报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
5.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含负责人),同时必须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员或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从事基础教育管理的人员参与,比例不少于30%。
(二)课题要求
1.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主要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职前培养、新入职教育和职后的专业发展,以及高等师范教育服务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领域。不在上述范围的研究项目不予立项。
2.课题研究强化实践的价值取向,着力解决实践问题,必须紧扣所研究的课题内容,有系统翔实的文献综述,有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重点突出,难点明确,创新点清晰,按时呈报研究成果,确保成果质量。项目中标后不得变更课题内容。
3.课题研究内容要重点关注当前我省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聚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体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的取向。
4.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其中,《申请书》第四项“教学改革基础之3一栏”,务必将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成果分开填写,不符合此要求的,不接受其申请材料。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除取消项目申请资格外,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三、项目管理
课题的申报、评审、立项及结项工作按照《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教师〔2013〕840号)实施。
四、材料提交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12月9日下午16:00前将下列纸质材料交文渊楼208室,电子材料发2018006@htu.edu.cn。
1.《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课题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
2.《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单位盖章)。
3.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证书、学位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2018年以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的获奖证书,正式出版的著作或发表的论文,纸质材料装订成册。电子材料做成一个PDF电子文档提交。
申请书、汇总表和证明材料电子版合并一个文件夹以“学院+姓名”命名报送。
4.经学校评审,获得推荐申报省级项目资格的需在12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另行通知。
联系人:郝晓燕刘炳辉电话:3326602
附件1.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课题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2.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