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法学院2018级本科生实习总结大会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学院副院长胡光、教学秘书董传举、党委秘书赵东方、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梁朝明、人事处副处长郝勇、牧野区人民法院、红旗区人民法院、卫滨区人民法院负责人及2018级实习生参加此次会议,会议由中院研究室主任刘佳主持。
在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学院与实习单位通力合作、周密部署、排除困难,给18级同学安排了本次实习活动。截至目前,所有实习生均圆满完成实习,安全返回学校。会上,21位实习生畅所欲言,分享实习中的点滴收获和自己存在的不足。各法院负责人对实习生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对学院的实习安排表示感谢,最后双方就未来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合作进行了充分沟通。
法学院历来重视学生实习工作,开展实习教育,是畅通法学院到人民法院的“实践之路”,推动了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有效对接,对提升学生实务技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法学院学习是按照理性的逻辑写就的法律教科书,而现实生活中的案件却是极其多元、鲜活的,总是与法律条文不能严丝合缝,将学生从课本知识“纸上的法律”变成“实际运行中的法律”能力,需要时间的磨炼和经验的积累。法学专业学生进入司法实践部门实习,有助于提高法学专业学生在实践中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学及其他学科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培养一批具有奉献精神、较强实践能力、能够“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法律人才起到关键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