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现对2022年转专业学生课程成绩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2022年转专业学生。
二、认定条件
1.转入新专业前已获得学分,同时转专业手续已办理完毕;
2.课程名称、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且原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新专业课程学分,可予以认定,否则不能认定。
三、办理流程
四、认定办法
1.若所修课程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课程类别等均一致,则无须填写,教务管理系统可直接认定;
如公修课:军事理论、军事训练、大学英语、大学体育等课程无须填写《转专业学生课程成绩处理申请表》。
2.若所修课程的名称、内容相近,课程代码、课程类别等不同,且学分不低于现专业课程学分,经转入学院审核,符合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可给予认定,须填写在“可以认定为新专业培养方案内课程的课程成绩情况”区域;
(1)课程类别:必修课/通识教育、必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教师教育、任选课/公共课、任选课/专业任选等,简写为:必/通识、必/学科、必/教师、任/公共、任/专业等。
(2)原有课程是1门(包含理论和实验),但现课程分2门开设的(1门理论课程和1门实验课程),且原课程学分不低于现课程学分之和,可由1门认定为2门;
如:现代教育技术(含实验)(2学分),可认定为现代教育技术(1学分)和现代教育技术实验(1学分)。
(3)原有课程是2门(1门理论课程和1门实验课程),但现课程是1门开设(包含理论和实验),可将其中一门符合要求的原课程成绩对应认定为现课程成绩,另一门原课程成绩做无效处理;
(4)其余课程为1门原课程对应认定1门现课程;
3.对于不能认定为新专业培养方案内课程,需要认定为新专业公共任选课的,须填写在“需要认定为新专业公共任选课的课程成绩情况”区域。认定为公共任选课的学分不得超过4学分。
4.对于不能认定为新专业培养方案内课程且需做无效处理的,填写在“需要做无效处理的课程成绩情况”区域。
五、其他要求
1.成绩认定完成后,转入学院(部)留存《申请表》原件,学生本人留存《申请表》复印件;
2.请各学院(部)在4月22日之前,即学生转专业手续办理完毕15日内完成转专业学生的课程成绩认定;
3.由于学生本人未及时办理课程成绩认定,造成毕业审核未通过等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本次转专业学生成绩认定仍从原教务管理系统操作,认定结束后,由技术人员将数据迁移至新教务管理系统。
教务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