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材是教师组织教学和学生学习的基本载体,是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为做好课前准备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20〕43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秋季教材的征订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材征订范围
本次教材征订涵盖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各教学单位根据选用要求和课程需要指定课程所需教材。
二、教材选用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的教材(含正式出版的教材、自编讲义)必须通过审批才能使用。基层教研室负责提出教材初选名单,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对备选教材进行审读,重点就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适用性提出审读意见,学院(部)党委(党总支)或开课单位所属党委(党总支)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进行政治把关。
2.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3.适宜教学。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组织教学和激发学习兴趣。
4.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三、“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关课程教材征订
根据《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要求,我校开设的“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关课程(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课程见附件1)必须指定相对应的“马工程”教材。
四、讲义的选用
若确实无符合我校教学实际的教材,可选用讲义代替。使用讲义的课程,任课教师提交讲义,报学院(部)党委(党总支)或开课单位所属党委(党总支)审批。
五、教师教学用书
学校不再统一提供教师教学用书,各教学单位自主统计教师用书数量,支付相关费用,如有需要可随学生用书一起报订。
六、教材征订工作质量监控
1.各教学单位务必避免错订、漏订和重复订购;
2.因主观原因造成教材征订工作延误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
3.严禁私自向学生推销、发放自编教材和教辅用书的,学校在教学检查和教学督导等工作中,发现此类情况,责令私自发书者除退还学生书费外,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2年7月12日16:00前将公示后的教材征订材料(签字盖章)报送至文渊楼208室:
1.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单位教材征订单(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
2.《学院(部)本科教材选用审核意见》(附件2)
联系人:丁雪莲电话:3326602
附件:通知附件.zip
1.已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
2.学院(部)本科教材选用审核意见表
3.2022年秋季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
教务处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