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申报新乡市2022年市长教育质量奖的通知

发布者:刘炳辉发布时间:2022-08-06浏览次数:1279

校内各单位:

根据《新乡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新乡市2022年市长教育质量奖的通知》,为展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成果,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发展和规范各级各类教育的意见和要求,奖励在2021—2022学年教育教学质量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经研究,决定评选新乡市2022年市长教育质量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置类别

市长教育质量奖”分设“学校质量奖”“名校长质量奖”“名教师质量奖”“名班主任质量奖”四类。“学校质量奖”“名教师质量奖”我校可各推荐一名教师参评。

二、遴选条件

1.新乡市“市长教育质量奖—学校质量奖”,在新高等学校院系教学质量奖评选条件

1)服务社会发展。在新高校服务新乡及全省经济发展需求,传承创新优秀文化,积极主动融入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民族复兴伟大进程,体现优势特色,提升发展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坚持内涵发展。创新办学理念,转变发展模式,以多层次多类型人才培养为根本,以学科为基础,注重结构布局优化协调,更加注重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更加注重资源的有效集成和配置,统筹近期目标与长远规划,实现以质量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

3)深化创新发展。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高校内生动力,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动态竞争的体制机制。

2.新乡市“市长教育质量奖—名教师质量奖”,在新高等学校教师推荐对象评选条件

1)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拓创新、锐意改革、求真务实、甘于奉献。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甘为人梯,积极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做学生“四个引路人”,认真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育人方面成绩显著。

3)爱岗敬业,努力工作,积极探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模范遵守学术道德,廉洁自律,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及以上。

4)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教学创新,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实践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三、报送要求

各单位须在89日下午16:00前将“学校质量奖”“名教师质量奖”评选的推荐表(纸质7份)、荣誉清单(纸质三份)、相关佐证材料纸质三份)汇总表纸质一份)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管理科(文渊楼208室),相关表格见附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收。

联系人:刘炳辉 赵换方联系电话:3326602

附件:教育质量奖附件.rar

1.新乡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新乡市2022年市长教育质量奖的通知

2.新乡市“市长教育质量奖—学校质量奖”评选推荐

3.新乡市“市长教育质量奖—学校质量奖”推荐单位汇总表

4.新乡市“市长质量奖-名教师质量奖”评选推荐

5.新乡市2022年“市长教育质量奖-名教师质量奖”推荐人选汇总表

教务处

20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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