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2〕650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2022年拟立项建设46个左右省级虚拟教研室。根据推荐限额,我校拟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2个虚拟教研室试点。
二、建设任务
(一)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素养,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教学成果。
(三)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四)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三、建设条件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应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1.填写《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统计表》(学院签字盖章,一式一份)(附件1)
2.填写《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一式五份)(附件2)
3.课程政治审查意见(单独开具,学院党委盖章,具体内容要求见推荐表)
以上材料于2022年10月26日上午11:00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提交至教学质量管理科(文渊楼208)。
联系人:刘炳辉赵换方
联系电话:332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