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材工作会议暨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表彰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以下简称省规划教材)建设和推广使用,持续提升省规划教材建设质量水平,加快打造更多培根铸魂、启智增慧、适应时代要求的精品教材,根据《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项目管理办法》(教办高〔2022〕86号),学校将组织开展省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我校《关于公布河南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教高〔2020〕469号)公布立项建设的20部省规划教材。
二、申请结项验收的条件
1.教材须按期完成省规划教材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并在申请结项验收前已经正式公开出版,其中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等)或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践教材、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必须全部正式公开出版方可申请验收。其中涉及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已按程序经教育厅批准备案。
2.教材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正确,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教材内容没有知识性、科学性的错误,教材设计合理,文字表述规范,教材插图体现较高的艺术性和健康向上的审美品质,印刷质量合格。
3.教材编写人员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和师德师风问题,没有教研、科研不端行为;教材不存在挂名主编(参编)、不符合条件人员参与教材编写情况。
4.教材须按要求规范使用省规划教材专用统一标识,不存在擅自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标识、国家规划教材标识和各种误导性标识或表述情况,并按要求报送了样书和省规划教材基本信息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教材建设主体责任,由有关领域评审专家对教材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教材编写理念与内容设计完成情况、教材特色与创新情况(含落实课程思政要求情况)、教材实践应用及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对编写团队成员政治思想表现情况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把好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确保客观真实、全面系统、科学规范,确保省规划教材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2.严格项目管理。本次省规划教材结项,按照通过验收、延期验收或不通过验收三种情况形成验收结论。因客观原因不能按计划实施期限完成项目目标和任务的,由项目负责人(教材第一主编)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原因,经各单位教材建设委员会评议并提出意见,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出版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后,按照延期验收处理,给予6个月延期;延期验收的省规划教材应在延续期限内完成建设,并再次提交验收申请,若仍达不到规定要求,将撤销其省规划教材立项资格。被撤销立项项目的主编和主要编写人员3年内不得申报省规划教材项目,不得参与河南省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评选。
3.加强推广使用。经过验收的项目正式确定为省规划教材。省规划教材须及时修订,根据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等,充实新的内容,并根据要求定期报送修订更新情况。对于连续4年不更新,编者被发现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出现重大负面事件、教材推广发行行为不规范、盗版盗印教材等情形的,退出规划教材目录,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在完成本单位省规划教材验收后,请于5月26日11:00前向教务处教材科(文渊楼213)报送结项申请材料,逾期视为自愿放弃,按不通过验收处理,撤销省规划教材立项资格。
材料包括结项验收申请书(附件1,符合验收条件的填写)、延期验收申请表(附件2,申请延迟验收的填写)、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3),各一式五份(其中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每种教材的所有材料用一个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张贴结项验收申请书封面。同时,将结项申请材料的电子文稿发送至邮箱:2018006@htu.cn(word格式),电子文稿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压缩,邮件主题请填写为“学院名称+省规划教材结项验收材料”。
材料报送联系人:丁雪莲,联系电话:332619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