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河南省本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实施意见》(豫办〔2022〕1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一流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2〕9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新增设置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220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调整本科专业结构,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本科专业新增设置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服务需求、面向未来、彰显本色、交叉融合”的专业发展思路,各学院(部)结合国家、省战略需求和学校发展定位,认真谋划专业优化调整工作,并坚 持以下原则。
(一)存量消减。结合省教育厅专业综合评价结果,定期举办专业专题研讨会,逐步撤销社会需求度低、综合评价水平不高的专业,保证专业的总体质量和结构。
(二)增量优化。结合我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坚持以产业和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为导向,重点优先考虑申报增设我省战略性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相关专业,新增特需急需、新兴交叉、未来产业专业点。急需特需、新兴未来本科专业支持目录清单和控制限制新增本科专业目录清单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总量控制。统筹考虑专业存量消减、增量优化,坚持增设与撤销相结合,控制专业总量。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二)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三)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四)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五)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六)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务必高度重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校发展定位和现有师资情况、办学条件等,审慎研究谋划2023年度拟新增专业,严格论证拟新设专业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准备答辩汇报材料。新增专业评审以答辩汇报的形式召开,主要从拟增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人才需求分析(含高质量就业情况)、培养方案、专业开设基本条件(特别是专业师资情况)、对标院校专业情况、建设规划等方面汇报,汇报时间限定在8分钟以内,评委提问5-7分钟。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部)于6月26日上午11:00前将加盖学院(部)公章、院(部)长签名的以下材料交文渊楼207室,材料电子版及汇报PPT请同时发送至560092@htu.edu.cn。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4),7份;
3.2023年度拟撤销专业汇总表(附件5),1份;
4.2023年度停招专业汇总表(附件6),1份。
联系人:郝晓燕刘书卉联系电话:3326194
1.河南省急需特需、新兴未来本科专业支持目录清单
2.河南省控制限制新增本科专业目录清单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汇总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5.2023年度拟撤销专业汇总表
6.2023年度停招专业汇总表
7.汇报PPT主要内容
8.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新增设置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