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我校勤政楼第四会议室座无虚席,首都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劳凯声教授来我校讲学,报告题目是《教育体制改革中的法律问题》。教育科学学院骨干教师及本科生近300人听取了报告。
劳凯声教授以1985年以来的教育体制改革为切入点,着重指出1995年教育改革的“公立学校法人地位的确立”、“自由交易关系在公立学校的出现”、“市场机制在公立学校中的运用”三件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大事,从而说明公立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随后,劳教授根据各类学校的办学模式,详细讲解了我国教育改革中“收费、竞争、供求、选择”四大机制与发展中的公共性问题,提出公法学和民商法学两种改革思路,并通过这两种不同思路基本假设的比较,提醒办学应注意利益关系的协调。另外,劳教授还以德国、法国、日本、中国办学体制所依托的法律文化,旁征博引,深入浅出,针对学校及教师的法律地位变迁及其问题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阐述。
最后,劳凯声教授在对当今教育体制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发表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并郑重指出,在历史复杂的发展进程中,教育法制化建设任重而道远。
( 教育科学学院 李一帆 王利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