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部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试行)

时间:2021-06-18浏览:950设置

为进一步规范学部教职工请销假工作,依据《betway官方app 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师大人〔2019〕14号文件)规定,结合教育学部实际,现就学部教职工请销假程序明确如下:

1.教职工请假范围包括病假、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育假等与教职工个人事务相关的休假。

2.学部教职工于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均须履行请销假手续。

学部处级领导班子成员请销假由部党委书记、部长负责并报学校相关领导审批,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学部教职工请销假由归口的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批并按程序报学部备案。各学院院长(专业负责人)、党政办主任分别是归口单位负责人。学部科级干部请销假除由归口单位负责人审批外还需要学部分管领导加签意见。

学部辅导员请销假由学部党委副书记负责审批并报校党委学工部备案。

3.请假需从严控制,遵循非必须、不请假的原则。请假人应如实完整填写《教育学部教职工请销假手续单》(以下简称《手续单》),均要如实注明理由,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各单位负责人和请假人要做好请假期间相关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不得出现工作纰漏。

4.审批权限:请假1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审批;请假2-3天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报行政副部长审批;请假超过3天的,单位负责人、行政副部长批准后,由学部部长(书记)审批。

5.审批程序:

1)教职工请假需提出书面申请,请假人如实完整填写《手续单》(手续单一式三联),并按照表格所示进行逐级审批。

2)第一联填写完毕后交审批所在单位负责人留存;第二联审批完毕后由请假人交学部党政办公室留存,党政办公室负责填写第三联,并由请假人交由所在单位负责人,请假手续完成。

3)请假人应当在批准的请假时间内返回工作岗位,及时向所在单位负责人销假,并由单位负责人向党政办公室报备,销假手续完成。

6.其他说明:

1)学校要求的每周二下午集中学习以及学部组织的全体教职工集体活动均严格考勤,确需请假的,须按照《手续单》由归口单位负责人审批后还需报学部行政副部长审批。

2)教师于教学时间(包括教务部门安排的讲课,指导实验、实习、论文等以及教学单位安排的学习、会议等各项集体活动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除履行学部请销假手续外,还需按照学校教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除正常履行请假手续外,还须按要求履行离新外出审批手续,并报学部和学校备案。

4)紧急情况下可先以电话方式请假,情况允许时应尽快补齐相关手续。无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7.《手续单》将由各归口单位和党政办公室妥善保管,并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8.本办法未提及的关于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以及旷工处理等内容均以《betway官方app 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为准。

9.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学部相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教育学部教职工请假手续单(试行).doc

教育学部

2021年6月15日


返回 原图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