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教育学部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betway官方app 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和学部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特修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组织机构
1.学部成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学部推免生具体工作。
2.学院(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教学院(部)长、党委(党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应该包括参与推免年级辅导员、院(部)学术委员会成员、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相关人员。
第二条推荐条件
以下1—4条为必备条件:
1.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刻苦学习,勤于创新,身心健康,积极向上。
2.专业主干课程总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前40%(含40%)。有任意课程补考记录者须位于前20%。
3.英语水平等级考试达到国家四级考试水平(成绩≥425)或雅思成绩达到6.0或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
4.在各类学科和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者,或在校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毕业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优先分配推免指标。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
(2)受过警告及其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第三条具体量化标准
申请学生的量化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专业主干课成绩(80%)、英语水平等级考试成绩(5%)、三年平时综合表现成绩(10%)和实践创新能力成绩(5%)四部分构成(见表1)。
表1: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构成表
综合评价成绩 |
类别 |
占比 |
占比合计 |
||
学业综合成绩 (不低于80%) |
--- |
--- |
80% |
80% |
|
素质类综合成绩 (不高于30%) |
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不高于5%)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0.5% |
5% |
|
参加志愿服务 |
0.25% |
||||
到国际组织实习 |
0.25% |
||||
科研成果 |
2% |
||||
竞赛获奖 |
2% |
||||
大学英语等级考试、雅思、托福 (不高于5%) |
--- |
5% |
5% |
||
平时综合表现 (不高于10%) |
---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1.专业主干课成绩(占总成绩80%)
(依据本科生培养方案中所列主干课课程,详见附页1)
计算方法如下:
本人三年专业主干课成绩总和 |
×80 |
参选人三年专业主干课成绩综合的最高分 |
2. 英语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占总成绩5%)。
计算方法如下:
级别 |
分数 |
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25) |
3 |
国家英语六级(成绩≥425) |
5 |
注:雅思成绩达到6.0或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加5分,需提交成绩单原件。
3.三年平时综合表现成绩(占总成绩10%)
计算公式如下:
本人前三年在本专业综合测评得分总和 |
×10 |
参选人前三年在本专业综合测评得分总和的最高分 |
4.实践创新能力成绩(占总成绩5%)
实践创新能力成绩包括两个方面:专业有关的学科竞赛活动奖励和学术论文。(注: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本人原始分 |
×5 |
参选人最高原始分 |
计算公式如下:
(1) 专业有关的学科竞赛活动奖励(最高原始分值300分)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100 |
80 |
60 |
注:①项目主持人按所获等级计分,项目参与者一律减半。②如果某奖项设立特等奖,则以此为一等奖,其他等次依次递减一档。同项奖励以最高分记。证书以学校统一组织的为准,级别以证书落款单位或该证书级别为准。若奖励未分等级,原则上第1名为一等奖,第2、3名为二等奖,第4至6名为三等奖。
(2)学术论文(最高原始分值300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科研论文,北大核心期刊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加50分;论文被SCI、SSCI、AHCI、EI、ISTP、CSSCI等著名论文数据库收录,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加100分。
(注:学术研究论文必须以betway官方app 为作者单位;论文发表时间不晚于推荐时间;需提供期刊原件;所发论文必须为本专业论文或与本专业直接相关论文,论文发表刊物是否符合加分条件,由学部学术委员会商讨决定。)
5.候选学生的总成绩为专业主干课、英语、综合测评、实践创新等方面的加总,并依据计算数值排序。若存在并列,则由领导小组决定。
第四条推荐程序
1.向学部全体本科毕业生公布推荐名额和本实施细则。
2.在规定时间内,学生自愿报名,并提出书面申请,递交有关材料,学部根据推荐条件对报名的学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收缴日期一旦截止,不再接受任何材料的增补和替换。
3.以学部实有推荐名额,按排名先后确定有资格对外联系接收单位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有关材料。如果排名在前的同学自愿放弃保送资格,则按照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在学部办公室门前张榜公示推荐名单,接受师生监督。对在学部、学校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5.推荐名单由领导小组确定,经部长签字,加盖学部公章后上报教务处审查备案。
第五条附则
1.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教育学部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3.一名学生最多获得一个推荐名额。
教育学部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