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召开的第14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从8个方面确定了统战工作的范围和对象;
1981年召开的第15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从10个方面确定了统战工作的范围和对象;
2000年召开的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又把统战工作范围概括为12个方面: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和回大陆定居的台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原工商业者,起义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等。
2006年7月召开的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把统一战线工作范围进一步扩大为15个方面,主要包括:(1)各民主党派成员;(2)无党派人士;(3)党外知识分子;(4)少数民族人士;(5)宗教界人士;(6)非公有制经济人士;(7)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8)中介组织从业人员;(9)自由职业人员;(10)原工商业者;(11)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眷属;(12)香港同胞、澳门同胞;(13)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14)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15)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