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协同创新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者:刘吉磊发布时间:2014-05-16浏览次数:84

515日上午,我校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同创新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在勤政楼第三会议室举行。我校校长王键吉、副校长徐存拴,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副院长尚志东等领导,两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我校法学院部分师生代表30余人参加了签署仪式。

王键吉校长代表学校对莅会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他介绍了我校的基本情况,回顾了学校与新乡市法院系统的合作共建历程,并对此次校院协同创新战略合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王校长指出,这是两家单位合作共建、共同发展的又一个里程碑,又一个新起点。通过协同创新战略合作,有利于把学校的学术研究优势和法院的司法实践优势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的良性互动,推动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进程和法律理论与实践的协同创新,提升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和法院的司法实践水平,最终实现学校和法院共同提升、携手发展。

袁荷刚院长对我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方面取得的成就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新乡市中院与我校的战略合作前景寄予了深切厚望。袁荷刚院长指出,双方的合作既是落实教育部与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要举措,也是院校合作推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件盛事。下一阶段,希望双方加大力度,全面落实协议内容,进一步探索更多的合作内容,不断深化合作共建关系,努力实现双方共赢、共同提高。

我校副校长徐存拴、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尚志东,分别代表本单位在协议书上签字。法学院副院长韦留柱、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尚志东,先后就如何贯彻落实协议、提高学术研究和司法实务水平、推进我国法治化进程等方面,作了热情洋溢的发言。

《河南法制报》、《大河报》、《新乡日报》等新闻媒体的记者也对本次活动进行了采访报道。

(法学院 胡光/文 宣传部 刘海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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