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表彰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豫教思政〔2015〕4号),我校被授予“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校在上级文明委的指导和校党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提高师生员工思想道德素质为核心,着力在巩固成果、提高水平、拓展渠道、增强实效上下功夫,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丰富“两创两争”为载体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立足点,不断延伸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涵和外延,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单位”,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决定》还对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我校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12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班被授予“河南省文明班级”荣誉称号;化学化工学院赵扬教授、环境学院周建国教授被授予“河南省文明教师”荣誉称号;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2012级黄奥飞、外国语学院2012级董方月被授予“河南省文明学生”荣誉称号。
(宣传部 刘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