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党委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关精神

发布者:刘吉磊发布时间:2016-06-13浏览次数:462

61日上午,我校党委中心组在勤政楼第一会议室集中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文件精神。校领导郑邦山、常俊标、史战芳、孙先科、李雪山、马治军、张现周、岳杰勇及校党委中心组其他成员参加了学习。学习由校党委书记、中心组组长郑邦山主持。

学习会上,校党委宣传部部长、中心组秘书聂立清领学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强化政治责任加强论坛、讲坛等管理的通知》。

校党委副书记、中心组副组长史战芳作中心发言。他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新形势下,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管好导向,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要管好阵地,即课堂、讲台,网络新媒体,出版物、讲座、论坛,校园文化四个阵地;要管好队伍,即辅导员、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宣传思想工作干部队伍三支队伍。

郑邦山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针对如何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学校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学校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三是党委宣传部作为学校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要切实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落实等职能。

(党委宣传部肖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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