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年度新乡市优秀大学生的通知

发布者:黄昭发布时间:2022-04-25浏览次数:5968


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经研究,新乡市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市高校开展2022年度“新乡市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我校在校大学生,2021级新生及往年获得过“新乡市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予参评。

二、评选标准

1.理想远大、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不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要求进步,思想上积极向上,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

2.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热爱专业学习,敏于求知、勤于学习、敢于创新、勇于实践,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养,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班级排名前10%(含10%),无不及格科目,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

3.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自觉提高自身审美和人文素养,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

4.严于律己、品格高尚。遵守校规校纪和学生行为准则,热心班级建设,关心同学,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品行优良、恪守公德,乐于助人、积极向上。

三、评选方式

名额分配按照除2021级新生外的在校生人数进行,各学院(部)可申报名额见附件1。本次采取差额评选方式,学校组织对进行评审确定上报名单报市委宣传部全校共计评选60人(含平原湖校区6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部)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分配名额及评选条件开展推荐工作。

2.树立典型,加强宣传。各学院(部)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参评学生典型事迹,充分发挥身边榜样引领作用,使广大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3.严格把关、强化监督。各学院(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对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标准进行推荐,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名额作废并不再补充。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按分配名额进行评选后填写《2022年度新乡市优秀大学生申报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纸质版粘贴彩色照片或彩色打印;填写《2022年度新乡市优秀大学生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填写汇总表时注意排好优先顺序;上述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标注学院名称)报送至勤政楼310-1党委宣传部;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以 “XX学院2022年度新乡市优秀大学生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htuwmb@163.com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42718:00

联系人:黄昭 联系电话:0373-3325089


附件1:2022年度新乡市优秀大学生申报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2022年度新乡市优秀大学生申报审批表.docx

附件3:XX学院2022年度新乡市优秀大学生申报汇总表.xlsx


党委宣传部

20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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