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和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持续推动全省教育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员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9号)文件精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两创两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
1.文明班级:本校各教学班级;
2.文明宿舍: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宿舍;
3.文明社团:本校正式备案的学生社团;
4.文明教师:本校在编在岗教师、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
5.文明学生:本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6.文明网民:本校在编在岗教师、职工、正式聘用人员和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申报名额
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社团、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文明网民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项限报1个(名)。我校拟推荐文明班级5个(本科生班级4个,研究生班级1个)、文明宿舍5个、文明社团2个、文明教师5名、文明学生10名、文明网民2名。
三、评选标准
具体评选标准见附件1。
四、申报办法
填写相应《申报表》一式3份、《汇总表》一式1份及其他支撑类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经本单位审核后汇总表、文明班级申报表加盖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章,其他申报表不盖章。申报材料于2022年5月17日(周二)18:00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1.要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原则,在“两创两争”活动中,要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铸牢信仰之魂,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带动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大力培育社会文明风尚,为推动全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要建立完善与新时代相适应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强有力的思想导向和行为规范。要守正创新,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积极性,打牢深厚的群众基础,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富有成效地开展。
3.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按照通知明确的标准、名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要注意深入挖掘在抗击本轮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推荐申报时优先考虑、适度倾斜。
4.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按要求填报表格等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如发现有雷同、造假等情况的取消所在单位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联系人:黄昭 联系电话:3325089
邮 箱:hnsdxcbjswmk@htu.edu.cn
校文明办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