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我校作为在届全国文明校园,每年要接受省市两级文明办组织的复查。为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常态化,切实提高文明校园创建资料质量,扎实做好迎检准备,现将2022年度全国文明校园创建资料征集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承担单位及资料内容
按照《关于印发<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任务分解>的通知》(师大文明〔2021〕2号)(见附件1)中明确的责任单位,报送任务分解中涉及本单位工作的相关资料。
二、收集时间
主要收集2021年9月1日至今,全国文明校园创建相关的制度文件、新闻稿、活动照片、说明报告等各项支撑材料。
三、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自通知之日起至2022年全国文明校园复查结束。7月1日前集中报送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的资料,7月之后的资料每月月底前报送。资料报送要求如下:
1.正式文件(包括发文、规章、制度、报告、决定、纪要、工作方案、工作计划等)请提供word版原文件;
2.校园网发布的通知和新闻,请提供word版新闻文件并附校园网截图;
3.图片等佐证材料,根据指标体系在word中排版,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
4.其他无法佐证的指标或正在进行的工作等可提供说明报告,内容包括上级要求、负责单位、工作安排及措施、具体数据等,内容要言之有据,体现“总体安排、措施、数字、成效”,数据要真实可靠;
5.“特色指标”需对照测评体系提供2021年9月以来所获国家和省级荣誉、表彰、宣传报道等,其中荣誉及表彰类需提供表彰文件、证书奖牌等扫描件电子版,宣传报道类需提供报纸扫描件、视频截图、广播录用通知扫描件电子版;
6.所有创建资料只提供电子版,具体格式参考附件3。按照测评体系建立三级文件夹,创建资料放入对应子文件夹中。所有上报材料需建立清单,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后在材料清单(附件3中的目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除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国文明校园复查工作事关学校荣誉和每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材料审核作为创建全国文明校园测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我校在创建周期各项工作的重要标志。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测评体系,明确标准要求,结合职能任务,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准备创建材料。
(二)严格标准。各单位要对标对表、认真研读测评细则,对6项一级指标、37项二级指标、190项测评标准、4项特色指标,理解吃透各项指标要求,逐项逐条逐点,确保不缺项、不漏项,高标准高质量提供各项对应材料。
(三)扛牢责任。各单位要扛牢创建责任、层层压实责任,规范、全面整理并按时提交创建资料。校文明办将及时了解省市两级文明办对各测评项目评分情况,对在迎检工作中表现突出、完成任务、没有失分的单位和个人,党委宣传部将在今后的各类评比、推荐、表彰中优先统筹安排。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材料审核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本单位上报材料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请各单位7月1日前将《资料收集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见附件2)、材料清单和创建资料用U盘拷贝至勤政楼310-1办公室,其中《资料收集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和材料清单需同时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
联系人:黄 昭
联系电话:3325089
附件:1.师大文明〔2021〕2号关于印发《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任务分解》的通知.docx
校文明办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