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持续推动全省教育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员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9号)文件精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的“两创两争”活动,并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
1.文明班级:本校各教学班级;
2.文明宿舍: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宿舍;
3.文明社团:本校正式备案的学生社团;
4.文明教师:本校在编在岗教师、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
5.文明学生:本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6.文明网民:本校在编在岗教师、职工、正式聘用人员和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评选表彰名额
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社团、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文明网民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项限报1个(名)。我校拟推荐文明班级5个(本科生班级4个,研究生班级1个)、文明宿舍5个、文明社团2个、文明教师5名、文明学生10名、文明网民2名。
三、评选标准
具体评选标准见附件1。已获评的集体和个人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四、申报办法
填写相应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2)及其他支撑类材料,一式2份,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汇总表、文明班级申报表加盖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章,其他申报表不盖章。申报材料于2023年3月20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勤政楼310-1),同时发送申报表、汇总表和支撑材料电子文档至htuwm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表中填写的各类表彰荣誉须提供支撑材料(证书复印件或正式文件复印件),支撑材料评审活动结束后统一处理,不再退回。
五、工作要求
1.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持续深化拓展学雷锋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树立崇高理想追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巨大热情,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带动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让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
2.要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原则,建立完善与新时代相适应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强有力的思想导向和行为规范。要守正创新,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积极性,打牢深厚的群众基础,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富有成效地开展。
3.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深入挖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按照通知明确的标准、名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表格等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发现有雷同、造假等情况,取消所在单位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联系人:陈晚晴联系电话:3328185
附件:1.评选标准
2.相关表格
党委宣传部
校文明办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