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晚晴发布时间:2023-04-21浏览次数:1971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巩固全国文明校园创建成果,引导广大师生提升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决定开展2021-202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

1.根据我校现有党群机构、行政管理部门、教学单位、直属单位和附属单位的数量,文明单位评选名额为10个;

2.文明班级不含2022级每个学院1个本科生班级名额,有研究生的学院每个学院1个研究生班级名额;

3.文明宿舍名额不含2022级按学生宿舍总数的3%计算;

4.文明社团名额按经过校团委审批正常开展活动的校内社团总数的5%计算;

5.文明窗口(特指学生餐厅)评选名额为10个;

6.文明教师、文明干部、文明工人的总名额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人员总数(包括学校内部借调人员、学校接收安置的在岗退伍军人、在岗计划内临时工、在岗占地工、在岗人事代理人员)的5%计算;

7.文明学生不含2022级名额按各学院学生总数的5%计算

8.文明网民教职工和学生(不含2022级)均可申报,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

以上各项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先进个人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

二、申报办法

1.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负责文明单位的评选工作,按照《betway官方app 文明单位量化考核表》进行,校内各党群机构、行政管理部门、教学单位、直属单位和附属单位自愿申报申报单位参照《量化考核表》(详见附件1)提交自评打分表、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

2.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中心负责本科生文明班级和文明学生的申报及评定工作;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文明班级和文明学生的申报及评定工作;

3.后勤管理处负责文明宿舍文明窗口的申报及评定工作;

4.校团委负责文明社团的申报及评定工作;

5.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文明教师、文明干部、文明工人文明网民的申报工作。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文明教师、文明干部、文明工人评定工作;党委宣传部负责文明网民的评定工作;

6.新联学院和附中只参加文明单位、文明教师、文明干部和文明工人的评选,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社团、文明窗口、文明学生文明网民各自评选表彰。

负责单位评选评定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审批所需材料和报送方式详见附件4。

三、有关要求

1.按照工作惯例,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两年开展一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持续巩固全国文明校园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要注意深入挖掘在疫情防控、学雷锋活动和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推荐申报时优先考虑、适度倾斜;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明确的标准、名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21日至428日为各单位自评、申报阶段;54日至11日为负责单位初审阶段;5月12至19日为校文明委审核评定阶段。请各单位于42818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相应负责单位;各负责单位于5月11日18:00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勤政楼310-1)。

联系人:陈晚晴联系电话:3328185


附件:2021-202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格下载.zip


党委宣传部

校文明办

2023年42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