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开展“美丽新乡城市清洁日”和帮扶庭院小区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陈晚晴发布时间:2023-09-06浏览次数:26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打造整洁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市创文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调整市级领导、市直单位分包乡(镇)、办创文工作及文明单位帮扶庭院(小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帮扶庭院实际情况,决定开展“美丽新乡城市清洁日”和帮扶庭院小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98-11月3日每周五上午

二、活动地点

钢厂1号院(和平大道北316号)

钢厂2号院(牧野区前进路59号)

三、活动任务

安排专人巡视环境秩序,灵活处理发现的问题:

1.环境卫生清扫(烟头、纸屑、狗粪、垃圾等)、楼道杂物清理、乱贴乱画小广告清除;

2.车辆摆放、停车秩序引导;

3.遛狗不牵绳、飞线充电、随意晾晒等不文明行为劝导。

四、执勤安排

执勤时段内需保证2个院区有至少4人在岗,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9月8日 商学院

9月15日 文学院

9月22日 教育学部

10月13日历史文化学院

10月20日旅游学院

10月27日法学院

11月3日 社会事业学院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于执勤周的周四下午18点前到勤政楼310-1领取志愿者服装,同时做好人员轮值,确保活动规范、劝导有力、作用明显。值岗人员要求穿着志愿者服装,自行携带清洁工具。活动过程中要注意文明形象,避免长时间接打手机、聊天、抽烟等。要关注身体状况,注意天气变化。

2.请各单位于执勤当天中午12:00前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文字加图片,图片为JPG格式的清晰原图,大小不低于2M)报送至校文明办邮箱:htuwmb@163.com。

联系人:陈晚晴联系电话:3328185

校文明办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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