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陈晚晴发布时间:2023-09-14浏览次数:74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助推新乡市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制度化,打造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秩序,根据新乡市文明办统一安排,我校将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现将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时间

915日起,周五早、晚高峰期(上午7:20-8:10,晚上5:20-6:3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地点

建设路与牧野路十字路口。

三、活动内容

1.岗位。红绿灯十字路口按照信号灯指示,引导文明出行,劝阻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逆行

2.人员。每个红绿灯十字路口至少安排4名志愿者。执勤人员与现场交警做好对接,确保上岗人员安全、规范、有序参与活动;

3.着装。志愿者正常着装,外罩志愿者马甲、戴帽子,手持文明出行三角旗(志愿者马甲、帽子及三角旗执勤前一天到校文明办借取);

4.劝导重点。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逆行、翻越护栏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电动二(三)轮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四、具体安排

9月15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

10月13日 体育学院

10月27日 音乐舞蹈学院

11月10日 美术学院

11月24日 国际教育学院

12月8日 继续教育学院

12月22日 俊甫书院

五、有关要求

1.领导要带头示范。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参与,做好表率,以实际行动倡树文明新风;

2.时间要严格。上岗人员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岗执勤,不得出现延迟上岗、提前下岗现象;

3.服务要规范。上岗人员要做到着装整洁、动作规范,不得出现聚众攀谈、嬉笑打闹、玩手机、吸烟等情况;

4.劝导要有力。上岗人员要有效履行劝导职责,对不文明现象及时劝导并制止。

联系人:陈晚晴联系电话:3328185


校文明办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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