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持续推动全市教育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有效提升广大师生员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豫教工委〔2023〕36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决定开展2023年度全市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文明班级:本校正式教学班级;
2.文明宿舍: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宿舍;
3.文明社团:本校正式备案的学生社团;
4.文明教师:本校在编在岗教师、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
5.文明学生:本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6.文明网民:本校在编在岗教师、职工、正式聘用人员和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评选名额
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社团、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文明网民各基层党组织每项限报1个(名)(非教学单位只申报文明教师和文明网民)。我校拟推荐文明班级7个、文明宿舍1个、文明社团1个、文明教师9名、文明学生20名、文明网民1名。
三、评选标准
具体评选标准请见附件1。2020年以来(含2020年)受到过新乡市或河南省“两创两争”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不再申报。
四、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将评选对象、评选条件、评选要求等告知单位全体人员,坚决杜绝以领导班子商量内定代替组织决定。
2.坚持实事求是。评选佐证、支撑材料要真实,避免夸大和造假,事迹不突出、支撑材料不充分的,不作为推荐对象;参评集体和个人均为差额评选,材料初评后,分别征求纪委、组织、宣传、统战、人事、学工、研工、团委、教务、后勤等有关部门意见。
3.坚持面向基层。各单位要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性,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表彰要面向全体人员。
4.坚持实绩实效。各单位要以集体、个人工作实绩为准,结合平时参与学雷锋活动、文明城市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现,深入挖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评选推荐。
五、申报办法
1.申报表、汇总表。申报表要求去掉表上“附件X”,正反两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1份,需所在单位审核无需加盖公章;汇总表用A4纸单面打印,需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一式1份。其中“文明学生申报表”要求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
2.支撑材料。先进集体(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社团)需提供近年来有关情况材料及图片,总页数控制在10页之内,新成立班级不得参评;先进个人(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文明网民)需将个人近3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证书扫描件或与评选要求相关的照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扫描件、复印件或网络截屏打印件装订成册,论文、优质课证书、与要求无关的材料无需提供,总页数控制在20页之内。以上各类支撑材料由各单位把关,无需提供原件,电子扫描件或照片务必清晰,一式1份。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引导大家重“评时”,更重“平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真正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充分发挥评选表彰活动的激励引领作用,评出正气,评出干劲。
2.严格工作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落实推荐程序,严把荐选关口,加强材料审核,做好报送工作,确保做到公开透明、规范严谨、公平公正。对有事迹雷同、抄袭、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所在单位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3.注重氛围营造。各单位要将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讲话的重要内容,将评选表彰作为学雷锋活动的拓展深化,深入挖掘、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师生员工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努力营造“人人当优秀,事事践文明”的浓厚氛围。
4.按时报送材料。以上材料各基层党组织务必于10月27日(本周五)下午18:00前报送至勤政楼310-1,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htuwm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晚晴联系方式:3328185
附件:1.评选标准
2.申报表
3.汇总表
校文明办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