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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16年工会年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27浏览次数: 2296

各基层工会:

按照工会工作计划安排,10月份收缴会费,请按2016年9月的工资标准,将2016年全年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后,全额上交校工会。为统一标准,便于工会汇总,具体要求如下:

1、在编会员按工资前三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补贴)×0.005/月×12月收取人事代理等编制外会员暂按每人每年30元收取2016年下半年入会的新会员减半收取会费。

2、各基层工会将收取的会费全额上缴到校工会,各基层工会活动经费按规定报销。

3、统一使用Excel表格报表,含姓名、工号、会费数额等。

4、请于10月28号前将应缴年费上交校工会,交费时电子文档及纸质各一份,纸质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5、年会费取整,精确到元。

校工会

2016年9月27日


2016年会费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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