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档案资料的集中统一管理,搞好文件的案卷归档和史料的积累,提高档案资料的利用率,更好地为工会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书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归档文件的范围
1、上级工会或其他部门来文,包括会议文件、领导讲话、重要资料等。
2、校工会请示、报告、上级批文、对下发文等重要的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工作简报、信息参考、情况反映、统计报表等。
3、工会内部材料。包括全委会、主席办公会、工会办公会等会议记录,专题调查、工作汇报、检查工作材料、主要电话记录、工作规章制度、大事记、人事任免、干部名册、奖惩情况、调资、定级、干部调动存根及固定资产登记清册、领导批示存档的其他文件。
4、基层工会的请示报告和相应的批示、批复、需存档备案的
文件等。
5、校工会调查处理的重要信访资料及信访摘录等。
6、工作计划、总结、简报、资料等等。
三、归档管理办法
l、校党委、行政、市总、省教育工会、省总、全国教育工会、全总下发的文件。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等,由工会办公室立卷归档。
2、校工会发出的文件、上报的请示报告及相应的批复和签复记录、会议文件等,由工会办公室立卷归档。
3、凡校工会批转各部门办理的全总、全国教育工会、省总、省教育工会、市总、校党委、行政等文件,办理完毕后,承办部门应及时将原件和文件处理签送办公室立卷归档,承办部门如需要可保存复制件。如在处理中形成了相应文件,由办公室和来办部门分别立卷归档。
四、归档文件要求
1、归档文件须有文件底稿(含领导签署了意见的公文处理等)、正本、主件、附件、请示及批复齐全、完整。
2、存档文件的起草和格式要符合规定,领导签发要写全称及年月日;归档的文件要字迹清晰,无破损。
3、存档的文件必须写清楚年月日和单位名称;翻印文件,必须写上翻印单位和时间。
4、办公室须在第二年二月底以前,将上年的档案材料按规定整理交立卷归档。
五、查阅文件的规定
1、查阅文件程序,须经办公室及有关领导批准。
2、档案材料一般不得外借。如特殊情况必须借出的,须经办公室主任或领导批准。同时对借出的档案不得损坏内页,更不得拆开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