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豫教科文卫体工〔2024〕44号)和《关于推荐2024年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2024〕46号)的精神要求,我校拟遴选推荐优秀的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参加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的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应工作有计划、活动有开展、创新有成果,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以一名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获得高级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理论和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管理经验和较强创新能力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级以上培育的工匠人才、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省级主管行政部门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在本学科领域内公认度较高,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人才为领衔人,并以领衔人姓名命名,组成创新团队。
2.已有效运行3年以上,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创新工作。
3.具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基本的设施设备、明确的攻关课题和创新目标、必要的工作经费、完善的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技术攻关或创新活动,运作规范有序。
4.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积极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承担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革新项目,取得创新成果,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充分发挥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等功能,带动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
6.已被确定为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或系统以上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的不再推荐。
二、支持保障
对评上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工匠创新室的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将予以经费支持,每个一次性补助工作经费3万元。补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的建设运行,包括更新购置软硬件设备器材、改善工作条件、提升职工技能、创新课题攻关以及成果转化等。
三、有关要求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推荐条件、推荐程序,对创新工作室发挥作用情况认真审核,择优推荐,确保创新工作室业绩突出。
请于11月15日前将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推荐表 (附件1)、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 (附件2)、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工作实绩支撑材料、创新工作室近三年工作总结电子版发至邮箱:hnsfdxgh@163.com。
联 系 人:李老师 3326135
校工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