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建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专家库的通知》(教技装[2016]278号)要求,现就我校关于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专家库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方面有建树的专家人选。
二、专业范围
(一)教育技术装备类,具体包括: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物理、化学、生物、数学、小学科学、音乐、美术、书法、历史、地理、语言、心理)、高校实验室建设、实训室建设、图书馆(室)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体育设施与器材装备、幼儿玩教具与环境创设、教学仪器设备的研发与质量监督检验。
(二)实践教育类,具体包括:探究与创新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保教育)、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社团活动、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等。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研究、评审及咨询服务等工作中认真负责,遵纪守法,客观公正。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拔尖的高技能人才,在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方面研究有建树,在本专业范围内具备领先的技术专业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本专业领域学术带头人、有研究专长的,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身体健康,能积极参与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研究、咨询、指导等活动。少数年龄超过60不满65周岁,在本行业声望较高又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关工作的专家也可申报。
四、报送材料
(一)填写《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专家库申报表》纸质及电子材料各一份。申报类别参照附件1中每个大类的具体小类。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及扫描件各1份,证件扫描件采用jpg格式且不大于
(三)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四)上报材料使用纸质档案袋封装,请将《申报书》封面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的正反两面。
五、推荐名额
参照附件1的分类,我校每大类单项推荐3-5名。
六、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务必于2016年5月24日(周二)上午11点前报启智楼六楼现代教育技术中心613室,逾期不再受理。未尽事宜,请参照附件。
联系人:海本斋
联系电话:3326909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6年5月5日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建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专家库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