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1〕137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范围
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分为理论研究成果、创新应用成果2个类别,分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等次。
(一)理论研究成果。是指在教育信息化理论研究、应用指导、调研考察等方面形成的,已经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中得到有效应用,取得明显成效的论文、著作、调研(调查)报告等研究类成果和制度规范、建设标准等管理类成果。
(二)创新应用成果。是指在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方面成效显著、富有特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可参考、可借鉴的教学方式、管理模式、资源共享模式等案例型成果。分为区域类应用成果、学校类应用成果2类,包括机制创新、教学应用、大数据应用、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构建、教育管理信息化、信息化支持的教师专业发展、信息化支持的课程和教学模式改革、信息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信息化支持的教学评价方式变革、信息化支持的教学研究创新、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基于网络的教育精准扶贫等方向。
二、申报要求
具体作品要求见附件。
三、申报方式、材料与要求
1.申报时间:2020年6月1日—6月11日。
2.申报方式:
理论研究成果、创新应用成果第一完成人联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注册账号后自行登陆http://www.rcloud.gov.cn进行申报。
3.同类成果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作为主要参与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项。
4.申报人在评审系统内填报的人员排序须与申报材料里人员排序相一致;申报理论研究成果奖的,申报人须与论文、著作发表时的署名相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情况,按形式审查不合格予以否决。
5.理论研究成果、创新应用成果申请书末页单位(公章)处需加盖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公章,请成果完成人提前一天联系相关工作人员预约公章使用。
四、评奖工作组织
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评审遴选工作由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组织实施,委托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省教育厅教育信息化专家库等第三方机构开展评审。
五、评选及表彰方式
1.评选结果通过http://www.rcloud.gov.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对评审结果的异议和处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2.经评审并公示无异议的优秀成果,省教育厅下发授奖决定、颁发获奖证书。
办公地点:启智楼611
联系人: 徐媛媛
联系电话:3326360
本通知未尽事项,请自行查阅附件。
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申报流程用户手册-个人.doc
betway官方app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