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优秀作品(项目)参加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赵畅发布时间:2013-11-21浏览次数:1180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广大高校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提高大学生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展现当代大学生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展示我校艺术教育成果,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活动通知精神及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优秀作品(项目)参加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展演活动的主题是“我的中国梦”。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自强不息的意志品格、甘于奉献的思想境界;体现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胜信心;展现青年学子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优秀的艺术才华和勇于创新的能力。

二、项目和形式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项目分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高校美术教师作品、“我和大艺展”征文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六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

高校美术教师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

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另文通知。

三、对象和分组

1.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全脱产研究生,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2.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各高校校级党政领导干部。

3.高校美术教师作品的参加对象为我校美术、设计等专业教师及公共艺术教师。

4.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对象为全体教职工。

5.“我和大艺展”征文的对象为我校参加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全体学生。

四、作品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其中至少1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戏剧节目

含短剧、小品、戏曲、音乐剧、歌舞剧等,演出人数不超过1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2.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4.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5.微电影:片长不超过15分钟,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DVD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三)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

校长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的具体规格同上“艺术作品类”中的相关要求,作品不用装裱,作者的名称以及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在作品背面注明,也可另附纸注明。各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报送总数不限,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

(四)高校美术教师作品类

含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具体尺寸不限。作品不用装裱,作品名称以及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在作品背面注明,并另附纸注明。作品由各高校统一报送,总数不限,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

(五)“我和大艺展”征文的要求

围绕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我的中国梦”,记录广大高校学生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体会和收获,反映展演活动中的新人新事新风貌。文稿用word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号粗字体,作者姓名、院系、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

五、时间安排

1.2013年11月——2014年3月,各有关单位应发动全体老师、学生广泛参与,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可组织艺术专题讲座、文艺演出、音乐会、美术作品展以及专业演出团体到学校演出等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

2.2014年4月——2014年5月,学校在各有关单位推荐的优秀节目基础上,举办艺术会演、优秀作品展览、交流研讨等活动,评选出优秀节目(项目),接受河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专家组检查、指导。

3. 2014年6月——2014年8月,将我校评选出的、参加全省评审的表演类节目的录像带或DVD、艺术类作品等上报河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艺委。

联系人:赵林青电话:3328890

河南师大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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