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河南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赵畅发布时间:2023-03-14浏览次数:1426

各学院(部)、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关于举办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2371号)要求,现向全校征集优秀艺术作品参与本届展演活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力争在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取得优异成绩,学校特成立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任:马治军

副主任:梁存良葛照金许天心赵黎波

员:马春旺张颜勇谢世超王 霄

组委会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罗强(兼),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校艺委(文渊楼428室)。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三、活动对象

参加展演活动的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各高校留学生可参照上述分组。

四、项目类别

展演活动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四个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活动安排

结合教育厅通知要求,本届展演校内活动时间为20233月至8月,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阶段(20233月):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做好展演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

(二)作品培育及提交阶段(20235月):各学院(部)、相关部门按照各类作品的组别及作品类型上报,于512日前报送至艺术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文渊楼428室);

(三)评选推荐阶段(20235月下旬):开展校内集中评选,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等相关材进行评选,初步确定上报作品;

(四)作品完善及报送阶段(20236-8月):申报作品的修改完善、审核整理、作品录制和报送作品等工作。

六、奖项设置

(一)优秀组织奖:设优秀组织奖;

(二)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优秀案例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三)指导教师奖:奖励艺术表演节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获奖的指导教师,学生艺术作品(微电影除外)指导教师为1人,其他每个奖项(含微电影)指导教师人数不得超过3人;

(四)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艺术表演(集体项目)一等奖节目;

(五)个人专项奖:奖励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的艺术类专业获奖学生;

(六)校长风采奖:奖励高校校长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优秀作品的作者。

七、材料报送

报送地点:校艺术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文渊楼428室)

人:赵

联系电话:0373-3328890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23〕71 号).pdf

校艺术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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